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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环卫工等事业单位临时工将纳入工伤保险统筹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1日 11: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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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28日讯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哈尔滨市环卫工人等事业单位临时工类岗位将纳入工伤保险统筹。

  今年哈市将推进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推动10县(市)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实行工伤保险联网系统操作。同时,将公益性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届时,环卫工人、城管执法临时工等公益性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均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有关规定,除现行规定的机动车事故外,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视为工伤。同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级别增加1至3个月职工本人工资。

  目前,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120万人,全额、差额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截至目前,哈市大部分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享受了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也有部分事业单位没有按规定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逾期未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的事业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工伤职工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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