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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重疾救助专项制度6月出台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1日 09: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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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 (记者/赵新星)2月25日,在“为了千万个小碧心――儿童重疾救助机制研讨会”上,广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李志雄透露,广州市将于今年6月出台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专项制度,加大政府投入,提高特定病种的门诊救助额度,以强调重特大疾病的事先预防。

  光靠民间组织力量还不够

  李志雄回顾说,广州市政府从2008年开始推行重特大疾病救助的试点工作,探索政府、医药企业、民间组织和医疗机构间的合作机制,通过试点发现重特大疾病救助主要面临患病者的被救助资格认定以及救助资源分配的公平性问题。

  对于刘碧心的例子,李志雄表示,广州市政府给予刘碧心的救助总额约14万元,并强调这是政策框架内所能给予的最高额度。他坦承这一救助额相对于刘碧心所需治疗费用总额来说远远不够,并表示在重特大疾病救助中,光靠企业和民间组织的力量是不够的,“应加大政府投入,否则不可持续。”

  希望向捐款市民提供“回报机制”

  在政府加大投入的前提下,李志雄认为民间力量也仍然存在发挥更大作用的空间。首先,他认为当前医疗机构对重特大疾病患者的服务和减免不够,未来应该加强。其次,民间组织还可以继续发挥作用,比如帮助重特大疾病患者熟悉政府的各项救助申请流程。再次,民间的捐助资源仍可挖掘,这方面的制度安排可以考虑向捐款市民提供“回报机制”,即如果市民有捐款记录,未来其本人或家人在需要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时有优先权。

  对于将要出台的广州市重特大疾病救助专项机制,李志雄希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并表示“重特大疾病救助机制是广州市今年的‘民生实事’之一。”

  建议降低民间组织公募门槛

  出席研讨会的中山大学政务学院陈晓运博士提出,目前我国慈善市场以“双轨制”运行,如何促进政府和民间两股力量的合作是当务之急。他认为,重特大疾病救助应由政府牵头,同时政府还应及早出台政策,进一步降低民间组织登记注册门槛,对慈善捐赠予以税收减免,以促进民间慈善资源的凝聚。

  中山大学公益慈善研究中心研究员赖伟军则指出,目前很多公益慈善机构想参与重特大疾病救助,但却在募捐资格、善款善后处理等方面面临法律门槛,因此,他建议,借《广东省慈善条例》等制度即将出台的机会,进一步降低民间组织的公募门槛,同时民间组织本身也须加强其公信力及能力建设。

  千禾基金会秘书长胡小军则建议,由于设立基金会的门槛太高,民间组织和个人可以考虑与现有的基金会合作设立下属的专项基金来参与重特大疾病救助,例如“碧心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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