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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喝酒吃饭酒友醉酒致残法 院判同桌人担责两成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1日 07: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西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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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新闻网记者 王斯

  核心提示

  几个朋友一起喝酒吃饭,其中有位喝高了,却还坚持骑车回家,哪想在路上出了事故。伤者家属把同桌喝酒的人告了,法院判决同桌人承担两成责任。

  喝酒出事引发的类似民事纠纷并不鲜见,尽管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一起喝酒的人负有提醒的义务,可大量类似案例却表明,同桌饮酒担责成了通行的司法判决。

  在民间向来有无酒不成宴的传统。酒驾入罪让不少人切实体会到了刑法的威严,但不光是你自己要酒后不开车,对其他一起喝酒的人也应做到善意提醒才行。把酒言欢当然不是错,而动辄喜欢劝酒、拼酒、灌酒的人就要注意了,一旦跟你一起喝酒的人事后出了事,可能你就要面临相关的民事责任了。

  案件

  男子生日宴后醉酒摔伤

  “好端端一个人,就因为这件事成了残疾人,要经常住院治疗。”说起儿子,茹某的妈妈忍不住流眼泪。茹妈妈告诉记者,儿子因为脑伤后遗症,不时出现精神障碍,经常胡言乱语,根本没法正常工作。“如果当时他摔伤,朋友告诉我们,让他及时得到救治,就不会有这样的事了。”茹妈妈埋怨。

  时间回到2008年国庆节前。2008年9月29日下午,家住南宁市明秀路的葛某的儿子过生日,便邀约一帮朋友到家中吃饭,茹某也收到了邀请。因为平时大家经常在一起喝酒,茹某当晚喝得很尽兴。当晚10时许,一起吃饭的黄某及梁某夫妇感觉时间有点晚,便与葛某、茹某告辞。茹某已经喝醉了,葛某就扶着茹某,与黄某等人一起下楼。

  几人走到楼下时,茹某脚下一绊,与葛某一起摔倒。葛某叫黄某和梁某一同将茹某扶到绿化带上,随后几人相继离开。因为害怕茹某被盗,葛某拿走了他的手机、皮鞋等值钱物品。

  第二天上午8时许,茹某醒来自己回了家。可到了10月1日下午,茹某出现发烧、昏迷、大小便失禁,家人赶忙把他送到医院。经诊断,茹某为颅内水肿、脑挫裂伤等,是撞击所致。经过49天的治疗,茹某虽然捡回了一条命,却出现精神障碍,连自己的亲人都不认识。后又经过精神科封闭治疗,茹某才出院,前后花去医药费16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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