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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未按规定接受年检
本报讯 (记者黄江洁)记者昨天从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获悉,该局日前发出听证公告,拟对全市63家累计3年未按规定接受年检的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不过这63家社会组织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七成多为培训机构
截至去年12月20日,共有东莞市机电工程学会等63家社会组织累计3年未按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其中多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培训学校和培训中心占了47家,占了总数的七成多。
按照相关规定,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等也应到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因此此次拟被撤销的社会组织中还出现了东莞市南城天朋小学等几家民办幼儿园和民办学校。
此外,拟被撤销的社会组织中还包括东莞市常平康怡社区服务中心等5家社区服务中心以及樟木头阳光安老院。据介绍,樟木头阳光安老院原是东莞4家民办养老院之一。
被处罚者可申请听证
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相关人士表示,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这63家社会组织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不过,需听证的社会组织须在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提交书面申请,逾期不申请听证的,将视为放弃此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