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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准备金支出可在所得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1日 01:1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原网-郑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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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业准备金支出

  可在所得税前扣除

  据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对涉及证券交易所等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通知明确,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据有关规定,按证券交易所交易收取经手费的20%、会员年费的10%提取的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在各基金净资产不超过10亿元的额度内,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按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业务收入的20%提取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在各基金净资产不超过30亿元的额度内,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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