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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9日 15:0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昨日,广州市城管委和城管执法局如期进行月度接访,曾引起舆论关注的“城管人员住所涉违建”事件的海珠区龙圣里14号和16号住户,分别前往城管执法局再次通过信访渠道互告对方涉违建。(据2月24日《南方日报》)
按常理,赠送锦旗应该是善举,表明了送锦旗对被送锦旗的一种崇敬和感恩之意。然而,报道中说的,“市民赠城管锦旗抗议其不作为”,却让人有点哭笑不得的感觉。原来是善举的却变成了绝妙的“讽刺”。就是这样赠送锦旗的方式,当地的城管副局长吕志任接受了,并表示,“他们家有人是城管,你们认为他们有保护伞,在这里我表态,我绝不会护短,不能损害城管和政府形象。这件事不仅要查,就算是拆了违建,都还要追究责任。”
对于这样的回答,相信赠送锦旗的包括众多的读者乃至网友也会表示赞许的,至少可以说,阐明了政府部门的态度。但是,这件事如果真的如赠送锦旗人所言,拿着城管的红头文件和公章,将违建粉饰成历史遗留问题,通过罚款把违建“转正”,其问题不仅仅查处那么简单。需要给公众一个明确的答复。
在我们强调依法治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今天;在中央多次强调要加大对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追究力度的情形下,作为一个地方的执法部门官员,竟然拿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岂不是拿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当一回事,置党纪国法于不顾?
在我们强调对政府部门的监督氛围中,两家为违章搭各执己见,互不相让,且都指责对方有后台,最终出现赠送令人啼笑皆非锦旗的事,岂不是发人深省?相互之间为什么不是相互补台,而是相互之间拆台呢?
市民赠城管锦旗抗议其不作为,看似“笑料”,是对不作为官员的“讽刺”,但是他也提醒人们,谁利用职权为个人谋不正当利益,谁就要接受监督;谁超出了权力范围,触犯了党纪国法,谁就要接受党纪国法的严惩。
市民赠城管锦旗抗议其不作为,看上去有点“不协调”,但也是教益与警醒!这样的锦旗还是不送,不接受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