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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新疆都市报记者马旭报道)盼了多年,终于住上了新房,准备落户时,却发现自己没有户籍。昌吉市民黄志忠为妻子寻找户口,在甘肃和新疆两地奔波了三年,至今没有结果。
黄志忠于1980年在昌吉市园艺场落户上班,1986年和甘肃籍的张金萍结婚,当时妻子的户籍仍留在岳父家。
1990年,张金萍原籍所在地将其户口强行迁出。因为在昌吉落不了户,无奈之下,黄志忠的岳父只能把女儿的户口放在家中。2008年黄志忠的岳父去世。
2009年,黄志忠买了新房,他想到此时可以给妻子落户了,就到老家迁户口。然而当地公安局却表示,户口早已迁出,电脑上也没有记载妻子的户籍信息,身份证号也被换到另外一个人的名下。
几经周折,后来黄志忠在当地派出所开出了妻子的信息证明,但不能恢复原籍户口。对方同时告诉他,拿着信息证明就可以到昌吉落户
今年初,黄志忠拿着妻子的信息证明到昌吉市公安局办户口时,被告知没有户口迁出手续,无法办理落户。
2月24日下午,黄志忠再次来到昌吉州公安局治安巡逻大队咨询如何落户,一位牛姓队长表示,黄志忠没有按照正规程序迁入户口,导致本地公安局无法办理落户。国家明文规定,只有死亡、参军、出国的信息才能被注销,而张金萍只是婚嫁,没有在以上情况之列,当地公安局无理由注销户籍信息,这不符合政策规定。
据牛姓队长介绍,按照正确的落户程序,黄志忠应该是要求当地恢复张金萍的户籍信息,然后开出正规的户口迁出信息,而不是手写的证明,随便给一个身份证号码。
在此事件中,黄志忠应该负一定责任,没有正确保存户籍信息,才导致身份遗失。牛队长希望市民在迁出或者迁入户口时,正确保管信息,按照国家法定程序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