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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库尔勒晚报记者严万海报道)俗话说:“贪小便宜吃大亏。”四川来疆务工人员李某(女)本想贷款种棉花,不料借钱心切的她被一女子所骗,损失26万余元。
2008年11月,李某在博湖县承包的棉花地到了采摘期,当时棉花行情不好,李某面临来年春耕资金短缺的困难。而且李某到博湖的时间不长,没有相熟的朋友相助。正在李某一筹莫展之时,博湖县一个受雇帮其拾棉花的女子特某表示,可以帮忙在博湖县信用社贷款,李某便委托特某代办。之后李某多次询问贷款情况,特某均答复未登记上,当李某觉得贷款无望时,特某称其和硕表姐的邻居可以借到6万元,还不要利息。然后,特某以请借款人吃饭、支付好处费等理由多次向李某要钱共1万余元。
2009年3月,特某称为了帮李某借款,与别人发生争执被打伤住院,并且肾脏和子宫都受伤急需治疗。李某于是先后给了特某总计2万余元,但特某始终不与李某见面。当年9月,李某到马兰基地接特某时,特某向其展示身上的绷带和纱布,称系被打造成,并表示将获得一笔数目不小的赔偿,特某还拿出一份按有指印的借款单。
2009年11月,特某打电话要求李某汇钱用于在北京缴纳各类税费,并称她被打伤的赔偿款已提高到数千万之巨,要求李某做好将承包土地出让的准备。特某同时承诺,拿到赔款之后,会给李某和其女儿在库尔勒市各买一套楼房另送百万元现金。李某见有此好事便向妹妹借钱,两人筹得23万元并陆续汇给特某。
去年11月,李某姐妹俩发现特某的电话打不通,才意识到可能被骗,便到博湖县公安局报案。博湖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工作,并对特某进行网上追逃。今年2月20日,民警在库尔勒市将特某抓获。
经审讯,特某对自己诈骗李某姐妹俩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李某姐妹俩被骗的钱已被她挥霍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