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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鲁守波 赵忠凡) 2月24日,临沂莒南警方迅速破获一起故意伤害案,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3岁)。当日7时许,王某与与同事刘某在莒南某中学因琐事发生争执、殴斗,并持刀将刘某胸部刺伤,经鉴定构成轻伤。
据莒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办案民警介绍,王某、刘某同为莒南县某中学教师。2012年2月23日下午,王某酒后想起了自己一年前与刘某之间发生的琐事,虽为鸡毛蒜皮小事,但心中的不快老是挥之不去,于是就找到刘某理论并发生争吵。2月24日7时许,王某与刘某又在学校内相遇,二人遂发生激烈争吵,继而相互殴斗,王某持刀将刘某胸部刺伤。
目前,王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作为人民教师本应教书育人做学生的好榜样,而王某竟为了逞一时之快对同事拔刀相向,酿成血案,实在不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