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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2月24日上午,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会。故意杀人犯王金梅,被宣告执行死刑。
今年48岁的王金梅,初中文化,农民工,家住武威市凉州区金羊镇蔡庄村。罪犯王金梅由于与其夫胞弟蔡学平、婆母文凤香因家庭矛盾产生积怨后怀恨在心。2009年7月27日22时许,王金梅在其院门外遇见蔡学平之子蔡伟成(6岁),遂产生报复杀人之念。王金梅便以买药为名将蔡伟成骗至武威市凉州区金羊镇新鲜村二组一空地内,持砖头连续击打蔡伟成的头部,并将蔡抱至金羊镇向阳小区一垃圾场抛弃。次日,蔡伟成尸体被附近群众发现。经法医鉴定,蔡伟成生前头部受钝性物体多次打击,致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
依据以上事实,王金梅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月24日,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罪犯王金梅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