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本报讯 (记者刘芝毅 通讯员王纪洪)继我省去年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提出“三个百分之百”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后,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要求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行为,严格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明确七方责任,全面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在明确质量安全责任、规范各方行为方面,我省明确七方责任: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负总责,勘察单位对工程勘察质量负责,设计单位对工程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安全负责,监理单位对工程监理质量安全负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对图审质量负责,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检测质量负责。
在严格建设程序、强化监督管理环节上,我省加强招标投标管理,严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关,加强施工许可管理,严把工程竣工验收关,完善质量投诉处理机制,落实远程视频监控工作,完善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抓点带面,典型引路,重点做好示范工地、样板间、 样板工序“三个引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