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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文刚 通讯员吴淑骁 陈雄)一段视频锁定内鬼。一名店员因频频盗窃店家货款,日前被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海口市大致坡镇的冯某夫妇经营着一家日用百货店,店面虽然不大,每日营业收入也有近万元。因人手紧张,去年5月,夫妇俩决定聘用18岁的小曼当营业员,平时负责看店、招呼客人,老板不在时,也代收营业款。由于是家庭生意,冯某夫妇对商店的管理十分松散,货物进出没有严格登记,营业款随意放在收银台抽屉里,平时也没有记账的习惯,每月底才结一次账。这一切,都被小曼看在眼里,并心生盗窃念头。
打工一个月后,小曼就开始趁老板外出时,盗窃起店里的营业款,从每次几十元、100元,到每次几百元。
去年7月底,冯某盘点商店收支时发现,几年来运营良好的商店,居然头一回出现了亏损,便开始怀疑起小曼。直接责问行不通,报案也无凭无据,冯某几经思量,想到手机的录像功能。
于是,某日营业中途,冯某将手机置于空烟盒中摆在收银台前,手机镜头对准装有营业款的抽屉。悄悄打开摄录功能后,冯某招呼小曼独自看店,称有事要外出。屡次得手的小曼在确认店中无人后,迅速打开抽屉,取出4张百元大钞塞进了自己的衣袋。这些全被冯某的手机拍下。
拿到证据后,冯某迅速报警,经审讯,小曼交待了多次盗窃共计4250元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