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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心网讯(记者王霞报道)每年康复救助两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每年残疾人危房改造不少于1万户,到2020年,新疆将努力实现“残疾人基本生活普遍达到小康水平”。
2月23日,新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下发到新疆各部门、直属机构,并公布了具体要求,即日起,相关部门机构将陆续落实。
这份新出炉的《实施意见》提出,目前,要着眼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使残疾人的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促进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明显改善。
根据《实施意见》,“十二五”期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每年康复救助两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对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每年残疾人危房改造不少于1万户,对符合城市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要优先安排,适当补贴或减免租金;通过实施“阳光助行”工程和“家庭无障碍建设”工程,每年补助1万名贫困残疾人。
“十二五”期间,还将对0-6岁残疾儿童实施免费抢救性康复,建立残疾儿童义务康复制度,对脑瘫、智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孤独症等儿童进行免费康复训练。
《实施意见》要求,有条件的地方要组建残疾人运动训练基地,加强后备人才的培养;自治区内所有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群众艺术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向残疾人免费开放;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2015年前要设立盲文和盲人有声读物室;地级以上电视台2015年前开设固定的手语节目等。
全国政协委员、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胡志斌说,今年,新疆将进行贫困残疾人数量和状况的摸底调查、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完成1.5万户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
“吃不愁、穿不愁、有房住,让各类残疾人接受公平的教育权利、享受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等。”胡志斌说,残疾人基本生活普遍达到小康水平是体现在多方面的,只有全方面都做到了,才能真正地实现“小康”。
据了解,新疆残疾人总数约为106.9万人,涉及约400万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