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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军以更加开放、自信的形象走出国门,执行涉外军事任务空前增多。由于现代国际社会越来越强调“师出有名”,关注军队走出国门执行任务的合法性问题。国际学界常用“是否有合法程序”、“是否有价值”、“是否能起到一定功能”,来衡量某国军力走出国门的标准。实践中,我军每一次走出国门,大多强调“受邀”二字,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缺项。因此,建立健全的相应法律法规,是军队执行涉外军事任务的重要支撑,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军事立法的重要任务。
研究执行涉外军事任务立法
2012年,军队有关部门将抓紧研究制定军队执行涉外军事任务的法规制度,主要是:制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组织和参加与外国军队联合演习训练条例》,规范我军和外军联合军演的相关程序、行动规则以及相关豁免制度等;制定《军队单位和人员因公出国管理规定》、《军队外事工作条例》等,加强对军队人员因公出国和外事工作的管理。同时,针对我军涉外授勋制度缺失的问题,研究起草军队涉外授(受)勋工作制度,对中国军队对外国军人授勋、中国军人接受外国军队授勋的办法和程序作出规范。
届时,得益于上述法规制度的保障,我军执行涉外军事任务时将进一步做到师出有名、组织有序、行动有据、保障有力,以更加强大、守法、文明的形象展现在世人面前。(本报通讯员陈创东 本报记者韩燕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