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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传奇人物迈克尔 乔丹宣布,已向中国法院起诉乔丹体育有限公司涉嫌侵犯其姓名权。乔丹表示,很遗憾地看到该企业没有得到其允许就利用自己的中国名字来做生意。(2月23日新华网)
虽然山寨这个词近些年才成为流行语,但是山寨行为从来就是常态。
对于乔丹的起诉,乔丹体育大概也是早就做过“预案”的。一来,乔丹只是普通外国人姓氏不具有特定性;二来,与耐克的“Jordan”系列商标品牌差异度大、辨识度明显;三来,乔丹在国内注册在先,而对手在国内申请注册均处于驳回复审状态。因此,乔丹能否在中国打赢这场官司,还真不好说;虽然人人都对乔丹体育注册这个商标是否利用球星乔丹的名人效应心照不宣,但是法律毕竟有局限性。
抛开官司本身不谈,很多山寨品牌不小心做大之后如何洗清原罪的问题,倒是更值得关注。之所以说是“不小心做大”,因为其在山寨之初也许是想大赚一笔就走,大概也没想到能发展到谋求上市的地步。但是,当意料之外地做大之后,面对也许并不光彩的创业史,是否应该有一个坦诚的态度和诚信的形象?
退一步说,至少不应该一条道走到黑,反将不齿行为当做宝贵经验,有关企业应该好好反思一下。毕竟,一个不以山寨为耻反以山寨为荣的企业,是很难长久赢得消费者和投资者信任的。舒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