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南方日报讯 (记者/马喜生 通讯员/黄彩华)一位“80后”和8位“90后”组成的盗窃团伙,先后疯狂盗窃车牌30多宗,勒索车主钱财。近日,该团伙9人被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一年半,并处罚金1000元到2000元不等。
偷一块车牌勒索几百元
2011年3月,23岁的钟某来到长安镇,寻找谋生的机会。因手头缺钱,又贪图安逸,不愿去工厂上班,想起曾有人传授过偷车牌向车主要钱的作案手法,于是动起了心思。在其后作案的过程中,钟某又陆续认识了其他同伙8人,开始在长安镇疯狂作案。该团伙成员均非常年轻,最小只有16岁,最大的只有23岁,文化程度从小学到初中不等。
钟某选择凌晨时分作案,他们将停放在露天的小轿车、货车的车牌偷走,藏匿在附近绿化带、小巷子的空调压缩机背后或其他地方,将留有联系方式的小纸条贴在车头,让车主将100元或300元钱打到指定银行账户。但因车主主动联系要回车牌的不多,故大部分勒索并没成功。有一次,一位车主的车牌被偷后收到纸条,要求汇款300元,车主只汇了100元。钟某觉得太少,继续索要,车主没给,他们就告诉车主错误的地方,车主最终还是没有找到车牌。
被抓前一天作案6起
去年5月25日凌晨4时许,该团伙中的5名成员准备作案时,因形迹可疑被民警盘查,随后供述了盗车牌敲诈勒索车主的犯罪事实。民警很快根据线索,将钟某等其他4人一并抓获。
归案后,钟某等9人对曾盗窃车牌勒索车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他们有时一天就作案多起,被抓获的前一天被查实的案件就有6起。破案后,部分被撬车牌未能起回。
法院经审理认为,钟某等9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惩处。法院依据现有的证据,认定该团伙共作案32起,依法认定最多的一个被告人参与作案11宗,最少的一个被告人参与作案5宗。尽管李某等人作案次数较多,但是由于大部分敲诈的钱没有到手,非法获得的钱财不足1000元,且其中4人都是未成年人,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