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注册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两高”一部下发通知确保“地沟油”案顺利侦查起诉审判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6日 11: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 手机看视频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本报北京2月23日讯记者李恩树卢杰记者今天从公安部了解到,为确保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刑法修正案(八)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从严打击的精神,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对于涉及多地区的“地沟油”犯罪案件,要在案件管辖、调查取证等方面通力合作,形成打击合力。

  通知强调,对“地沟油”犯罪定罪量刑时,要充分考虑犯罪数额、犯罪分子主观恶性及其犯罪手段、犯罪行为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危害、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程度、恶劣影响等。对于具有累犯、前科、共同犯罪的主犯、集团犯罪的首要分子等情节,以及犯罪数额巨大、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分子,依法严惩,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要严格把握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对依法必须适用缓刑的,一般同时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食品生产、销售等有关的活动。

责任编辑:冯北方

热词:

  • 地沟油
  • 审判
  • 起诉
  • 犯罪数额
  • 判处死刑
  • 犯罪案件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最高人民法院
  • 公安机关
  • 犯罪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