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据《广州日报》报道,从放宽普通住宅范围到近期的“旧政新解”(持上海长期居住证满三年者可买第二套房),虽然22日晚,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再次重申,上海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并未改变,但这一信号已经被市场视为“利好”在传播。同时,上海楼市打折风再起,楼市初现回暖迹象。
种种迹象表明,在中央楼市调控不放松的前提下,各地方政府正在寻求合理的政策“微调”空间,而与芜湖等新政刚一出台就被叫停不同的是,上海的两项“尝试”都得以顺利落地,这是否会引发其他城市的跟进?
2011年1月31日出台的上海版限购令第7条规定:暂定在上海已有一套住房的上海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上海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对此,大多数人均理解为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政策应是暂停售房。
而按照上海市房管局的说法,所谓上海户籍居民家庭的概念是指具有上海常住户口,其中包括持有上海长期居住证连续满3年以上的居民家庭。这就意味着,持有上海长期居住证连续满3年以上的居民家庭可以和上海市户籍居民一样,在限购令出台之后,已有一套住房的,可以再买一套,有两套及以上的,不能再买。
所以,上海房管局坚持认为,这一做法在去年的限购令开始实施时就已执行。 22日,记者向浦东房产交易中心咨询也被告知,这确实是从去年2月就开始的政策。
不过,有房产中介告诉记者,对这一操作办法之前并不知情,因为政策上没写。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也向记者确认,政策是去年的,但是解读是最近的。
当前,北京、上海、天津、武汉、厦门等城市均上调普通住房价格标准,扩大了普通商品房外延,鼓励更多的交易。此外,还有多个城市的银行将首套房贷利率从之前的“上浮”改为“基准利率”,甚至出现9折、8.5折的优惠。
张宏伟表示:“相关部门应该制定‘差别化’的信贷政策和限购政策,保护以自住刚性需求为主的购房者,为这些购房群体争取更多的购房时间。”
□周裕妩/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