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注册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合伙贩运毒品高达18公斤 5毒贩在沪一审分别被判处死刑死缓无期徒刑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6日 07: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 手机看视频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新华社上海2月23日电记者黄安琪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2日对一起重大贩毒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查明韩坚畴等5名男子合伙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多达18公斤,法院判处其中3人死刑、1人死缓、另1人无期徒刑。

  2009年5月,被告人韩坚畴认识被告人金云骅和黄杰,3人合谋做毒品生意,随后又结识了能提供大量毒品货源的被告人范秋填,几人便“各司其职”。范秋填负责提供毒品,金云骅负责联系购买毒品货源,黄杰负责毒品收货和运送,韩坚畴负责毒品销售。其间,金云骅还让被告人程天明负责开车运毒、银行转账等。

  2010年5月10日凌晨4时许,上海金山公安分局民警在对黄杰、韩坚畴驾乘的车辆进行检查时,从后备箱查获用绿色茶叶袋包装的可疑白色晶体约5公斤,从车后排靠垫内查获可疑粉末约2公斤。经检验,这些物质分别为5公斤冰毒和2公斤K粉。

  当年6月16日,被告人金云骅、程天明在浙江被上海警方抓获,民警当场从车辆的后排座位处查获冰毒900克。此后,警方又将范秋填抓获归案。法院审理查明,范秋填、金云骅等人先后7次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多达18公斤。法院认定范秋填犯贩卖毒品罪,一审判处其死刑;金云骅、韩坚畴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黄杰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程天明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

责任编辑:冯北方

热词:

  • 金云骅
  • 死缓
  • 被告人
  • 范秋填
  • 一审判决
  • 贩运毒品
  • 被判处死刑
  • 毒贩
  • 运输毒品罪
  • 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