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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下午14时许,甘南县甘南镇欢喜村村民朱某准备做晚饭,她到附近食杂店买东西,十多分钟回家后,发现屋内装钱的箱子好像有人动过,她急忙打开箱子查看,发现自己辛辛苦苦积攒的9000元钱不见了。
接到朱某的报警后,甘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薛巍在第一时间率中队长刘永军、侦查员张晨阳赶往案发现场。警方经调查得知,被盗的9000元钱是朱某的次子在春节前结婚收的礼金,朱某将这些钱锁在自家东屋的箱子里。警方经过现场勘察,发现箱锁完好无损,而且只有一把钥匙,平时只有朱某一人掌管。朱某称箱子钥匙她从未随身携带,平时放在一个小盒子里,但只有她一个人知道。侦查员断定,作案人系知情者或知道钥匙存放位置的人。经过深入调查,侦查员得知朱某发现钱被盗走前,有近一周时间没有接触箱子里的现金,使得侦查员难以确定具体发案时间,给破案带来难度。
就在刑警大队大队长薛巍带领侦察员细致排查时,朱某向侦查员反映,其外孙子,今年17岁的于某家住兴隆双龙村,前一日领邻居刘某到她家玩,晚间住在她家,次日上午9时就回家了。侦查员迅速确定15岁的刘某具备作案时间。侦查员通过于某得知,刘某知道箱子钥匙放的地方,随即传唤刘某。
面对侦查员的询问,刘某矢口否认。但他身着崭新的名牌上衣引起了侦查员的高度注意。侦查员询问刘某得知,其身着近2000多元的衣服是当日上午在甘南县一家服装店买的。刘某称买衣服的钱是他在山东省的一个女网友给他寄来的,随着审讯力度加大,刘某不得不交代了其盗窃作案的全过程。
2月12日,他与伙伴于某来到于某的姥姥家串门,当晚23时许,他趁于某熟睡之时悄悄下床,找到于某姥姥开箱子的钥匙,打开箱子偷走了9000元钱。次日,他独自一人来到甘南县城,在一家服装店购买高档衣服后,又到网吧玩游戏充值。谁知刚刚穿上的名牌衣服让他露出了马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