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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售枪为幌骗汇款 38人团伙被一锅端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5日 19: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快报网络版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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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秀警方侦查两个月破案,缴获赃款9万多元

  利用人们购买枪支等违禁品不敢张扬报警的心理骗钱,也屡屡得手!不过,再狡猾的骗子最终还是被挖出来了。广州越秀警方从去年底市民的一个报警入手,侦查两个月,于日前摧毁了一个以售卖违禁品为名实施诈骗的特大团伙,端掉其设于花都和天河的两个窝点,抓获38名涉案嫌疑人。

  据警方介绍,去年12月中旬,肖先生在某杂志上看到一则广告,称广州火车站附近某宾馆内可以购买枪支等违禁物品,遂与妻子马某来到该宾馆,并根据广告上的电话与卖方人员取得联系。对方先保证有货,之后又称因为枪支是违禁品,在公共场所交易不方便,于是要求肖先生先将钱汇款至指定账号,钱到交货。肖先生觉得有道理,没多想即将7500元分四笔存入对方的账户。付完钱后,肖某再次与对方联系时,却被要求再汇钱至指定账户。肖先生顿时起疑,要求对方退钱,可对方很快关了手机,他这才发觉被骗,于是报警。

  越秀警方获悉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经过一个多月的循线摸查,专案组查明,该团伙以王某、陈某为首,以诱骗事主购买枪支、窃听器以及所谓的“迷魂药”等违禁品为名实施诈骗,在花都区设有电话机房,专门负责接听“买家”电话及取款;在天河区则设立所谓的“销售公司”和“广告推广公司”。

  本月16日上午,越秀警方派出大批警力兵分多路,先后在花都、天河、荔湾区等地抓获该团伙头目王某(男,33岁,湖北省孝感市人)、陈某(女,22岁,广西合浦县人)等嫌疑人共38名,缴获作案电话、电脑、账本等作案工具以及赃款人民币9万多元。

  歹徒手段

  骗对方汇款再玩失踪

  在杂志或是网络上登广告宣称有枪支、窃听器甚至“迷魂药”等违禁物品售卖,一旦有人相信并来电购买,他们便利用“买卖违禁品犯法,事主不敢张扬报警”的心理特点,编造种种理由骗事主先汇款付钱;一旦钱款到账立即关停手机,玩失踪。

  警方提醒

  买卖枪支是刑事犯罪

  无论以何种原因和理由,买卖枪支弹药、窃听器等违禁品都是非法的,买卖枪支更涉及刑事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相关条款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编辑:邹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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