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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2月23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油麻地“猫杀手”江志杰疑遭人虐打致死。涉案3名被告昨被解上法庭,其中两人承认一项有意图严重伤害他人身体及藏有他人身份证罪;第三被告则否认指控而开审,案件揭露江临死前饱受拳打脚踢、被人用爬山扣勾唇、相机肩带勒嘴,手法残忍形同“酷刑”。
3被告为商人吕魁(36岁)、无业汉赵中和(44岁)及散工林伟豪(46岁),控罪指他们于去年6月29日在油麻地庙街正大电子礼品店内,有意图伤害男子江志杰(38岁);另赵被控于去年7月22日在土瓜湾荣光街72号外,管有李颖枝身份证。认罪的首、次被告,暂还柙至2月28日宣判。
案情透露,事发日凌晨4时,店主吕与赵及江回到电子礼品店,吕骂江偷他店内物品,接着便自行修理电单车。至凌晨5时,林即指斥江离间他与吕的关系,执起3呎长伸缩棒打向江右腰,再反手击中左边头部三次至四次,又从腰包掏出3吋长的万用刀架在江的咽喉。吕此时冲上前来,打了江的腹肚两拳,赵亦从店内架上拿下6吋长爬山扣勾他口唇,令江惨痛嚎叫。
赵为了要他收声,以20吋长相机肩带从后勒嘴,江失平衡跌倒,双手抱头,卷缩地上。林再举脚踏江腰间数下。此时,江已陷入昏迷。林见状尝试用水泼醒他,但江只呻吟几声,脸色转白,林急忙施以人工呼吸,但毫无起色。吕跑出店外开来私家车载同第一证人江永强,将江志杰送抵广华医院外面停车场向救护车求救,但江当时已被发现四肢僵冷,并无反应,延至早上8时12分不治。验尸报告指江每亳升血液中含有13微克冰毒,推断为直接死因,而其身上伤势,无证据显示足以致命。
现被羁押的控方证人江永强(25岁)供称,当日是“高佬Ben”(赵中和)搭着“肥杰”(江志杰)进店,后来林伟豪殴打江时,已见江“好惊,而且好不妥,在地上晕倒”,又形容林所用的伸缩棒很粗,并透露当日店内确实有人吸服药物。聆讯今续,被告林伟豪还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