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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网·独家报道】2012年2月23日13:30,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将公开审理一起涉嫌肖像权纠纷案,新民网将全程视频直播当日庭审过程。
案情简介:原告付某诉称,她于2010年12月发现上海莱琪尔化妆品有限公司在其公司网站上销售该公司生产的使用了其肖像的化妆品。经过调查,发现该公司的产品、宣传页和海报均有使用付某的肖像照片,并未经付某本人许可。该公司宣传材料使用的照片也并非由兰智盟文化经济工作室(付某的经纪公司)提供;宣传页、海报上付某的签名非本人所签。付某遂向青浦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该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其损失共计70万元。
合议庭组成人员:吴桂臣、朱雯博、朱良江
开庭时间:2012年2月23日 13:30
地点: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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