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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之窗
本报讯 近期,湖南保监局多措并举,从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高度,深入开展整治保险业非法集资专项工作。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有序开展。在监管机关、保险机构、保险行业协会三个层面上建立整治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保障整治非法集资工作的有序开展。建立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挂帅的领导机制,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单位内外、行业内外全方位的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机制,及早预警、及早介入;建立严格的非法集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通过问责威慑促进工作开展;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在思想上构筑防范底线。
二是开展清理排查,防范化解风险。组织各保险机构集中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从资金、人员、产品等方面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尤其是对重点地区、重点业务领域、重点人群的排查。清查机构和从业人员非法集资情况,防止保险类机构和从业人员变相从事非法集资;排查机构和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情况,防范民间借贷活动转化为保险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销售承保情况,防范保险机构承保非法集资项目;排查社会人员假冒保险名义或利用保险业经营管理漏洞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三是组织现场督查,确保工作到位。组织监管人员对社会非法集资案件较多的怀化地区和民间借贷活跃的邵阳地区的所有保险机构,进行逐一现场督查,确保整治工作有效。督查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和风险排查清理情况;督查保险资金管控情况;督查保险单证管理情况;督查印章管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