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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郑州晚报》载:河南省红十字会一辆车牌号为豫A898U7的本田雅阁轿车,因2月17日下午5:07在纬二路(政一街至政五街)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被电子设备抓拍并曝光。
昨天下午3点30分左右,记者电话联系河南省红十字会。该单位一男子接了电话。记者详细介绍了这次曝光台开设的背景及意义,并希望他们针对所属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做出解释性的回复。“我们为什么要给你们媒体回复?你们能代表畅通办,还是代表政府职能部门?”对方以此质疑记者。
读完此则报道,笔者以为,回电话人可以在说出可靠证据的前提下暂时质疑市畅通办提供的相关车辆违法信息的真实性,但却不可以质疑媒体是代表谁,更不应说“我们为什么要给你们媒体回复?”
媒体代表谁?媒体是党委、政府的重要喉舌,是监督各行各业的重要工具,代表畅通办则是在做着交通管理工作,是在做着有益于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软实力,特别是提升郑州作为省会城市的知名度、美誉度,进而助推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建设的工作,记者回访、追访相关单位或个人是他们的职责所在;代表政府职能部门更是如此,记者的回访、追访有何不妥?或者说就算媒体能代表以上二单位也无权要你回复吗?代表二者中的哪一个部门都是好事,就凭这些,当然应给他们媒体作认真的回复。再说,作为社会的一员,任何个人、团体、组织都有积极配合媒体工作的责任与义务,不知“郑州红十会”的回电话者何以有此质问?你希望媒体代表谁呢?
当然,人们相信,一个人的回电并不一定能代表“河南红十字会”的态度,不过,“河南红十字会”却应高度重视这种生冷的回复,有责任和义务弄清是谁在质问媒体,并以反问的形式拒绝回复媒体?是纯属个人言论,还是代表了单位?是谁在损害“河南红十字会”的形象?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