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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新疆都市报记者魏红萍 通讯员白雪晴报道)2月16日,对于居住在216国道两侧的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萨尔达坂乡和永丰乡的43户农牧民来说,是个开心的日子。因为修路对他们造成的损失赔偿下来了,受害农牧民顺利领到了共计70余万元的赔偿款。
当日,乌鲁木齐县司法局、法院、交通局、信访局等部门单位领导及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一同来为43户房屋受损农牧民发放房屋损失赔偿款,不到2个小时70余万元就全部发放完。受害人中最多的领到3万多元,最少的也领到3千多元。
2009年,216国道开始改扩建,得知该消息,永丰乡和萨尔达坂乡的农牧民兴高采烈,奔走相告。特别是公路两侧居住的农牧民,心想那种成天尘土飞扬,不敢开门的历史很快就要结束了。
可大家还没有从对未来的幸福生活的憧憬中缓过神来,麻烦也随之而来了:家里墙壁多处开缝,个别住房还成了危房。
“修路本来是好事,怎么会造成房屋损坏呢?”村民沙马尔汗·扎尔肯别克说。经过了解,裂缝是施工方在施工时用大型机械碾压路面,路面振动造成的。于是,受害村民立即找乡、村两级政府领导要求解决。
经过各级领导的协调,施工方态度强硬,拒不认可事实的发生和因果关系的存在。
对此,农牧民们傻眼了,面对强势的建设单位与施工方,无奈之下,他们中有些人选择了上访,有些人则开始堵路,堵车,采取干扰施工的极端行为,部分路段迫于无奈停止施工。如何解决此事,如何安抚民心,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2011年7月初,根据乌鲁木齐县政府的安排,由县司法局等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农牧民群众家中,广泛听取意见,耐心细致地进行思想疏导工作,稳定其思想情绪,并引导他们依法维权,不要采取极端和过激行为。
随后,乌鲁木齐县司法局抽调了得力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工作,深入到群众家逐户进行登记,收集材料,并积极联系相关鉴定和评估机构展开工作。在得到鉴定结论和评估结果后,经与建设方多次协调,70多万元的赔偿款终于得到了落实,发到了村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