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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社会资本优先进入新建医院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4日 09: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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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2月21日电 (记者王明浩)为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切实满足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北京将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医疗服务市场,出台包括准入、用地、医保定点、税收等在内的18条鼓励性政策,特别是明确,新建医院优先由社会资本举办,社会资本能办的政府不再举办,成为此次新政最大的突破点。

  近日,北京《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若干政策》以“征求意见稿”的形式在首都之窗网站公布。这是北京首次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制定相关文件。

  北京市医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力促社会办医。北京将在5个方向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在本市功能拓展区、发展新区和远郊区县举办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康复、护理、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院;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拥有高新技术和专科优势的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捐资举办医疗机构或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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