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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小区需建平价幼儿园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4日 04: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湖北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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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日报讯 (记者江卉、通讯员龚伟)幼儿将在家门口上平价幼儿园。昨悉,武汉市政府颁布新规,今年起,新建小区都将配建公办或普惠性幼儿园。据悉,武汉这一做法在中部尚属首次。

  根据新规,新建小区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5万平方米或居住户数达到1500户以上,将在小区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幼儿园;没有达到上述规模的,将单独选址建设或扩大区域内其他配建幼儿园规模。

  和过去相比,新规最大的亮点是普惠性。幼儿园建成后,其用地及产权无偿移交所在区人民政府,由区教育部门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小区居民的适龄子女不仅可优先就近入园,还可享受平价收费。

  本次新规还首次明确住宅配套幼儿园建设标准,规定每所规模在6个班至12个班,幼儿生均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分别比现在增加3.12平方米和5平方米,活动场地更大。

  如何保障幼儿园顺利建成?根据新规,不配幼儿园建设的住宅区,将不予办理规划验收手续和新建物业竣工交付使用备案手续。

责任编辑: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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