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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钟达文、张翔宇、陈臣 通讯员廖蔚)别墅漏水十年,多次维修未果,一怒之下,业主方先生将地产公司和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详见2011年9月22日本报东莞新闻A21版)。昨日上午,此案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从2002年开始,方先生就因别墅漏水、渗水问题与小区开发商开始了长时间的“战争”。方先生称,别墅是2001年11月买的,当时花了365万元,面积为360多平方米,但没想到房屋竟潜藏着严重的漏水问题。
方先生就房屋漏水问题多次与小区物业管理处交涉,维修了很多次,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方先生又曾多次找到开发商,要求其对别墅存在的质量问题履行保修义务,2005年开始方先生以拒交物业管理费的方式表达自己的不满。2010年9月,因方先生多年未交物业管理费,小区切断了8号别墅的水电供 应,双方矛盾升级。
方先生一怒之下将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双双告上法庭。
在昨天的庭审中,原告方先生提出向开发商索赔房屋维修的费用、原告损失等共计200多万元,而开发商则提出案涉别墅已超过房屋保修期限,并认为赔偿数额计算有误。
昨日庭审结束后,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法庭组织协调,案件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