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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万晓娟
近两个月以来,水价上调在全国大部分城市基本上成大势所趋。长沙居民用水价格从每吨1.88元上调至每吨2.58元;广州公布的两套水价听证方案,分别比原标准高出0.7元/吨和0.6元/吨;重庆计划推进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2月20日 《中国经济时报》)
这一轮涨价与此前涨价不同的是,不少城市都陆续表态将向公众公开水价成本。广州市就是在这种语境和呼声下,吃了第一只螃蟹。据报道,近日广州市物价局不仅在网上公布了水价成本监审报告,而且,物价局价格成本调查队依法对自来水公司2008年至2010年的运营成本进行核减,三年累计核减自来水公司多报的成本共计10.7亿元。与此同时,物价局将企业自报的单位供水成本从2.364元/立方米核减到2.016元/立方米。
政府部门监审一较真,企业自报的成本就会露点馅儿,看来,水价成本里还是有“水分”可以挤挤的。但就在公众质疑自来水公司虚报成本的时候,物价局又立马站出来圆场了:自来水公司和物价部门得出的数据之所以不同,是采取的方式各有不同。企业会计法规是从企业经营、税收角度出发制定核算规则,而成本监审法规是从定价收费角度出发制定核算规则,考虑的是哪些成本费用应该通过价格来补偿,哪些是不应该进入定价成本的,因此定价成本和财务成本存在诸多不同。
这一峰回路转的过程,令人不得不叹:公开真实的水价成本,压力还真不是一般的大。记得在去年国家发改委召开的水价成本公开座谈会上,参会的物价部门代表大多对此表示反对,认为有些成本不宜公开,此说法曾一度引发公众猜想与抨击。如今,虽说在民众强烈的呼吁声中,在国家发改委深化水资源价格改革的决心下,公开水价成本已然迈着不可阻挡的脚步缓缓走来。但这条路上究竟站着多少拦路虎,还真叫人捏把汗。
鲁迅曾在演讲中一针见血地说:“由于缺乏独立的经济地位,娜拉出走以后或者也实在只有两条路:不是堕落,就是回来。” 此前,民众一直强烈呼吁公共资源产品应该实现成本公开,不能动不动就以成本压力来要挟提价,如今,水价成本公开终于打开了第一扇门,但我们却仍然想要追问:由于这些部门的垄断地位,公开成本以后又会怎样?是有所改变,还是不了了之?当监审结果和自来水公司自报的成本不一样时,将做何处理?如果说涨价的理由――成本压力已经不成为事实了,涨价还会成为既定事实吗?更让人疑虑的是,在种种纠葛与压力下,公开的水价成本,又一定是真实全面可信的吗?
对于成本公开这样一个进步的举动,我们因为欣喜而饱含期待。往小了说,公共资源价格调整涉及民生福祉;往大了说,如何调整这一过程,则可以体现一个社会的政治文明生态。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一些公共资源提供部门都喜欢紧紧捂着成本的盖子哭穷,随之便是趁机涨价;另一方面,却又不断曝出企业员工的超高福利,以及高利润率的报表。如今,顺应着民众的呼声,成本公开成了一种可能,但却离民众的期待还有距离,我们希望,有一把达摩克里斯剑悬在公共资源部门的头顶,让越来越多的公共资源产品公开真实的成本,并且能够接受有效的第三方监督。唯有如此,公共资源成本公开才不会陷入“娜拉出走式”的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