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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疯狂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3日 09: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钱江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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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因为爱情简单的生长,依然随时可以为你疯狂……”就像这歌里唱的一样,爱情的力量,有时的确会让人做出超乎理智的举动。近日,杭州江干区人民检察院对一名女子以窝藏罪提起公诉,只因这名为爱蒙蔽双眼的女子,窝藏了被通缉的男友。

  小项是个24岁的秀气女孩。初中文化水平的她,前些年从老家淳安来杭州打工,生活一直平淡无常,直到认识了32岁的安徽人钱华(化名)。

  钱华无微不至的关心,让本来在杭州没什么亲朋的小项动了心。虽然钱华没有固定职业,但小项还是一头扎进了甜蜜情网。

  小项不知道的是,钱华不仅是不务正业,还数次触犯法律:2000年在安徽时,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来到杭州后以盗窃为生,2006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刑两年,2008年才刑满释放。

  去年年初,钱华嫌工作累、赚钱慢,加上以前一起犯事的兄弟经常怂恿,他又打起了盗窃的念头。2011年4月14日上午,钱华和同伙在江干区丁桥镇某小区楼道内,窃取了停放在此处的一辆摩托车(价值2805元),案发后,钱华向小项坦白,自己被公安机关追捕,得跑路了。

  小项觉得应该“尽力保护男友”,于是联系朋友转移了赃物。此后,钱华逃亡,而小项因转移赃物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日、罚款200元。

  2011年8月,钱华再度来找小项。不忍看到心上人东躲西藏,小项把他藏在自己租住的康桥出租房内长达两个月时间,直至2011年10月16日,钱华才被公安机关抓获。10月24日,小项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当检察官问她时,她简单回答:“他是我男朋友,我对他有感情。”

  前几天,江干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钱华提起公诉,以窝藏罪对小项提起公诉。本报记者陈淳戈

  本报通讯员江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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