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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我们忙您问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3日 01: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齐鲁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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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二路645号一棉小区居民:

  小区门口的井盖坏了,进进出出很不方便,希望市政部门赶紧过来维修一下。

  小鱼儿:

  市政工程管理处接到热线后,表示会立即赶往一棉小区进行查看维修。

  (记者 于荣花)

  市民丁先生来电:

  我是高新区居民,2000年我承包了一个养鱼池,并和居委会签订了30年的合同,但没有签拆迁补偿合同,现在合同没到期,开发商又来搞开发,强行占用了我的养鱼池,因为居委会和开发商签了拆迁补偿协议,开发商将钱赔偿给了居委会,我向居委会提出赔偿被拒绝,请问我该怎样维权?

  “小鱼儿”律师团滨州滨城大维法律服务所主任张福海:

  建议丁先生与居委会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因为开发商与居委会之间的拆迁补偿协议侵犯了张先生承包经营权,丁先生可以要求撤销该协议,并且丁先生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一年内向法院起诉。

  (记者 朱耕平 整理)

  市民刘女士来电:

  我在婚后怀孕期间患了妊娠高血压,导致脑出血,后经抢救治愈,6年以后我再次脑出血,虽经抢救但留下了严重的肢体残疾,现在我丈夫向法院提出与我离婚,我该如何维权?

  “小鱼儿”律师团滨州滨城大维法律服务所主任张福海:

  因男方第一次提出离婚,结婚时间又比较长,女方出现肢体残疾,原则上法院是不支持离婚诉求的。如果男方再次起诉,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方应对女方生活进行妥善安置后,才可能准予离婚。

  (记者 朱耕平 整理)

  市民刘先生:

  2006年5月21日,我的朋友李某以做生意急需资金为由,向我借了2万元。李某当即立下一张欠条,欠条上写了借款金额、借款日期和两人签字,但惟独没有写上还款日期。时隔几年,我因急需用钱便找到李某还钱,李某却称,该借款已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我无权再请求返还,拒不返还该借款。

  “小鱼儿”律师团山东永光律师事务所胡俊朋律师:

  《合同法》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因此,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对于债权人一直没有主张权利的,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该欠条未写还款日期,刘先生在二十年内均可向李某索还。

  (记者 朱耕平 整理)

  (以上看法不代表本报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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