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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杨仕成
●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的《鉴定报告》称,该车非全新车,已多次使用过
●经销商负责人说,新车在试驾、运送过程中,均会出现磨损痕迹,属正常现象
有车是很多人的梦想,然而,泸州市龙马潭区的康文耀2010年8月买回一辆价值51.6万的豪车,却一直将其停在车库。
原来,康文耀当初用新车的价格买回了一辆“伤痕累累”的车,在与经销商协商未果后,双方走上了法庭。
目前,虽然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但康文耀却迟迟没收到赔付款项,因为经销商向检察院提起了抗诉。
昨日上午,康文耀拿着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向记者道出了他购买豪车的曲折经历。
接车当日 发现有磨损痕迹
2010年8月,康文耀与泸州某汽车经销商签订了《汽车购销合同》及《××车消费贷款补充协议》,约定康文耀借款51.6万元,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此车。
在完善了相关手续后,康文耀于8月21日到该经销商所在地接车。他回忆说,接车当天,车辆外观看上去没有问题,但内设胶膜已被取下,出于对该车的喜爱和信赖,康文耀放心地驾车离开。
谁知回了自己的公司,员工们纷纷过来围观,这一看就看出了毛病。“刹车盘拉坏了,车内有些地方油漆、油箱盖外观有明显磨损,轮胎更是磨损得严重”。
“我自己就在经营汽车修理厂,员工对汽车自然相当熟悉。”康文耀随即与汽车经销商取得了联系。
鉴定报告:该车已多次使用
事后,当地工商部门介入调查。康文耀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进行了录像取证。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康文耀于2010年9月15日,将经销商诉至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在诉讼期间,康文耀与经销商分别向法院递交了鉴定申请,要求对该车是否属于新车进行鉴定。
随后,法院委托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进行了鉴定,《鉴定报告》称:车辆油箱盖、轮胎、车内脚垫以及安全带均有磨损现象,该车非全新车,已多次使用过。
对此,经销商负责人解释说,新车在试驾、运送过程中,均会出现磨损痕迹,属正常现象,“买主接车时,里程表记载行驶里程为280公里,这款车的里程表是无法调控的,我们不可能做手脚。其次,买主是在对车进行全面检查后,才与我们签订的购销合同。”
经销商抗诉 判决延缓执行
根据康文耀提供的判决书显示,泸州市江阳区法院一审判决经销商返还康文耀购车款7万元,对此双方均不服,上诉至泸州中院。该院经审理,于2011年12月6日作出终审判决:在判决生效10日内,康文耀将车退还给经销商,而经销商则退还康文耀包括51.6万元购车款在内的相关费用,另外赔偿30万元。
正当康文耀准备退回豪车时,法院方面却表示将此判决延缓执行。据记者了解,汽车经销商已提出抗诉,故终审判决延缓执行。
本报记者逯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