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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中山2月20日电 (李亚舟 刘双平 黄忠)“在处置交通事故时发现汽车着火,除了第一时间拨打119通知消防队到场外,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置技巧也相当关键”,18日下午,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的40余名交警聚集一堂,接受了该镇消防大队为他们举办的一场别开生面的消防安全培训,不仅让他们撑握了消防安全方面的知识,而且让他们懂得了在处理交通事故方面处置应急火灾的技能。
据悉,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规定,车辆在道路上发生火灾事故的,移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和事故统计。虽然消防部门不再将此类火灾列入事故调查和统计对象,但从中山市消防部门获悉,近年来机动车行动中发生的火灾事故一直居高不下。作为一线交警在执勤中也时刻面临着汽车火灾应急处置的问题,而且还担负着此类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事故统计职责。为提升一线交警对汽车火灾的应急处置水平,小榄交警、消防大队精心组织了此次培训。
据一位在场的消防人员介绍,机动车在行动中发生火灾事故,“到场后首先要查看车内有无人员被困,如有人员被困,应及时抢救疏散被困人员”,在开启车门或机头盖时一定要在喷雾水流或灭火器的掩护下慢慢开启,明火被扑灭后,还需用水降温至燃点之下,防止复燃。讲座结束后,小榄镇交警大队的40余名工作人员还操起灭火器在现场学习灭火技能。
同时,中山市小榄镇消防大队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驾驶员:随着天气变暖,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易发生火灾事故,如遇到此种情况,驾驶员应迅速停车,切断电源,让乘车人员一起打开车门下车,然后取下随车灭火器对准着火部位正面猛喷,以迅速扑灭火焰。
公共汽车着火,驾驶员应开启所有车门,让乘客从车门下车,如果着火部位在汽车中间,驾驶员开启车门后,乘客应从两头车门下车,再控制火势扑救火灾,乘坐公交车时遇到紧急情况时,可以拿车里的安全锤砸碎玻璃进行逃生。
发现汽车车厢货物着火时,驾驶员应将汽车驶离重点要害地段或人员集中场所,停车后迅速向消防队报警,并取下随车灭火器扑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