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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义”让人害怕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2日 02: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兰州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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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传统道德和江湖道德都喜欢讲个义字,所以见别人落难不忘拉人一把者多受人褒奖。相反,见人有难非但不救反而落井下石者则必遭人唾弃。尽管道德观这样,但现实中见到的却多是“爹死娘嫁人,各人顾各人”的境况,这不免让人对千百年来的教化感到悲哀。可喜的是,现在终于有了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证明,生活中还是有很多有情有“义”的人存在,他们不惜脏污于自己,捞人于粪坑的举动证明,情,有时候是超越理性和制度的;“义”,有时候是大于国法的。

  2月18日,国内有媒体报道,近日,株洲市房管局房产处正副处长都因受贿罪被法院判刑。然而,值得关注的是,在株洲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中,由株洲市房管局出具的请求法院对两名被告人减轻处罚的函件赫然出现在所列举的证据中。

  这张公函再一次证明了权力霸气的习惯性外溢,虽说之前曝出的很多政府机关越权事件已然锻炼了公众的神经,但这一次,很多人的神经依然有崩溃的危险。我们知道,司法的独立审判应该不受任何机关、组织或个人的干预,这是保证其公平公正最要紧的前提和要素。可事实上,“应该”一词在语境中保留了相当的空间,原以为这个空间的存在,必定只能存在于背光之暗室,却不料,今日有了如此公开、高调的公函干预司法,实在是让人不知底线到底有多低。

  一个单位的正副处长同时犯事儿,这个单位的头儿本身就有责任和脱不了的干系,在此形势之下依然如此高调,不免引人遐想:是领导法盲和无知?还是在其一贯的行事准则中,从来就没有受国法与制度及职能权限限制的习惯,一贯只是依江湖道德行事?甚或,领导自己屁股本不干净,一来兔死狐悲,二来捞人只为自保?就算有再多的验证,缺少逻辑上的证明,哥德巴赫也只能是个猜想。以上的种种猜想也是这样,毕竟来自公众的质疑只有“公函”这一个关联性没有联想性大的证据。也许我们只能说,为贪官求情且“符合人之常情”,只是株州市房管局领导“义薄云天”的结果。

  但官员如此“义薄云天”,却可能引发极大的公众焦虑:今天可以出“公函”为贪官求情,那明天是否就会下发文件要求法院严惩“刁民”?如果此事没有解释和终止,那谁能保证公共权力在行使当中不会严重错位?谁又能保证,这种超越不会习惯成自然,对司法的干预不会越来越肆无忌惮?我们期待此事有一个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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