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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企业上市将获50万元补助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1日 10:1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齐鲁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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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19日讯(记者 宋珊珊) 对进入拟上市程序,拟在境内首发上市的企业,区财政将补助50万元。19日,记者从市北区近日召开的经济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市北将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扶持企业发展,此外,区财政还将每年拿出1000万元扶持中小企业。

  市北区17日召开了经济工作会议,会上公布了《市北区企业上市扶持意见(试行)》、《市北区关于进一步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试行)》、《市北区关于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试行)》三个政策文件,鼓励和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其中,对于上市企业给予资金扶持。对于进入拟上市程序,拟在境内首发上市的企业,区财政实得达到200万元以上的,经青岛证监局辅导验收,并出具辅导验收报告后,补助50万元;上市首发申请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并被正式受理,市政府接到中国证监会征求意见函后,补助50万元。 

  凡在境外首发上市的公司,区财政实得达到200万元以上,按融资额(扣除发行费用)的0.2%补助,补助最高限额为100万元。 

  对实现“买壳”上市,区财政实得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市北区的公司,前三年按区级财政实得50%、40%、30%予以支持。上市公司,区财政实得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实现再融资,包括配股、增发、定向增发、发行债券等,按再融资额(扣除发行费用及股东认购部分)的0.2%补助,补助最高限额为50万元。 

  此外,还将成立区企业上市领导小组,负责确定全区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融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建立上市企业直通车服务机制。凡涉及企业上市的问题,特事特办、快速办理。对重大和难点问题,由区企业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

  对于中小企业也加大扶持力度,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指导、经营咨询等个性化服务。充实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区财政每年拿出1000万元,用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创业基地建设及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项目等方面。凡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级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的,区政府将根据财政实得一次性给予15万、10万、5万元的奖励。

  加大中小企业创业扶持力度。依托青岛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支持贡献突出的金融服务机构申报“青岛市担保类中小企业风险补偿金”,鼓励担保企业为符合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提供多渠道资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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