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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来临,为确保广大市民饮食安全,市食品稽查分局提醒消费者就餐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选择良好的就餐场所
消费者要选择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环境整洁的餐饮单位就餐,建议消费者不要选择在路边露天无证摊点用餐,防止食品中毒的发生。
二、选择安全的菜肴
1.注意辨别食物颜色和外观是否正常,是否有异物或异味,如发现异常,要立即停止食用。
2.不吃河豚鱼、野生蘑菇等高风险食品。
3.慎食海(河)产品。生食海(河)产品宜引发食物中毒,要尽可能烧熟煮透再吃。一些水产品如鳝鱼、甲鱼、河蟹等,只能活宰现吃,不能死后再宰食。不买、不吃腐败变质鱼(鱼眼变红、鱼体无弹力或有异味)。
4.注意食用豆浆安全。豆浆一定要烧熟煮透,豆浆煮沸后再以文火维持煮沸5分钟以上。
5.注意四季豆中毒及发芽马铃薯食物中毒。吃了没有烧熟煮透的四季豆和发芽马铃薯容易引起食物中毒。
6.注意饮食节制。暴饮暴食会增加肠胃负担,可能诱发急性肠胃炎、胰腺炎等疾病,患有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等病症的人群应少饮酒。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
三、注意家庭聚餐特殊事项
家庭聚餐时,应保证易腐食品原料和熟食品能够在冷藏条件下储存。不能当餐用完的,应及时冷藏,隔餐和隔夜的熟食品必须彻底加热后再食用。鸡蛋要洗净蛋壳后再烹制,防止沙门氏菌中毒。隔夜剩米饭食前应高温灭菌,餐具和接触熟食品的用具、容器使用前应清洗消毒。加工、贮存食物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四、注重饮食权益法律保障
消费者在餐饮单位就餐时应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凭证。就餐后,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症状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并与就餐酒店取得联系,同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监部门投诉举报。市稽查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消费者发现餐饮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时,可向当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市食品稽查分局举报投诉电话:87818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