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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一版)对民办高校实行分类管理,有利于民间资本投资者进入民办高等教育时根据自己的定位和实际情况作出选择。二是设立专项资金。政府每年拿出3亿元专项资金对我省民办高等教育进行扶持,是突破发展瓶颈的重要举措。三是建立规范的退出机制,成立民办教育评估机构、建立民办高校退出预警及干预机制、制定相关法律和实施细则,为民办高校的退出建立良好制度环境。四是大力支持与严格规范并举。在鼓励、引导和支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同时,对办学目的不端正、内部管理混乱、教育质量较低、社会信誉较差的办学机构予以整顿,坚决制止违法办学、恶性竞争、欺骗招生等现象,提高民办高等教育的整体公信力。
《意见》的出台,为陕西民办高校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创造了难得的发展机遇。陕西省教育厅把落实好《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的意见》作为当前的中心任务、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认真履行协调、服务和监管职能,制定陕西省民办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和分类管理实施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年检实施办法,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动员全省各民办高校、高等教育助学机构立即行动起来,把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作为实现“二次创业”的大好机遇,苦练内功,实现陕西民办高等教育的再次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