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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上市公司“以钱炒钱”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0日 06: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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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17日讯(记者 陈淦璋)今天召开的全省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湖南证监局局长杨晓嘉表示:该局今年将密切关注部分热衷于金融投资的非金融类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同时,还将下发《关于加强辖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的通知》,禁止将募集资金用于财务性投资,防止上市公司脱实向虚,以钱炒钱,出现“产业空心化”。

  会议指出,资本市场的发展必须根植和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发展。非金融类上市公司热衷于金融投资,既会因为“资金溢出”削弱主业投资,也可能因为市场急剧波动造成不可控风险。根据2011年三季报披露,我省上市公司中有3家存在委托贷款情况,涉及金额1.4亿元;有10家存在投资证券情况,涉及金额7.08亿元;有4家公司存在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涉及金额1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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