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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16日讯(通讯员 张跃飞 记者 李军)近日,备受社会关注的臧建国、曹建辉、曹放华等3名“晓园小区”非法开发系列案的涉案被告人,在益阳市赫山区法院出庭受审,法院一审以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被告人臧建国、曹建辉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判处被告人曹放华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臧建国系“晓园小区”原宗土地的所有者。2005年5月,臧建国“以地抵资”将“晓园小区”原宗土地给了被告人曹建辉等人负责开发,但其中有两宗当时并没有在相关机构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急于开发的曹建辉等人,不断催促臧建国迅速办理。臧建国因暂时无法办理,便提出先用手中的两本空白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做两本假证,以应付住户和办理房屋产权证。曹建辉等人表示同意。于是,曹建辉先在臧建国的示意下制作了两张假的宗地图,并要被告人曹放华私刻了两枚宗土地所在村委会的公章。事后,臧建国拿着两张伪造的宗地图与一份真的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以及两份空白证书,办了两张假的土地使用权证。
2009年7月,被告人曹建辉和曹放华拿着其中一本假的土地使用权证到益阳市国土局办理土地置换手续时,被该局发现是假证,于是案发。据查,“晓园小区”自2000年至2007年建成房屋31栋902套,案发前已销售并办理房屋产权证798套。事后,多名涉案干部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