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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潘园园) 记者日前从省环保厅获悉,机动车环保标志核放已在全省展开,车主可在当地环保局和机动车检测站领取环保标志。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对象目前为我省登记注册的所有在用机动车,及在我省年检的外省籍在用机动车。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三轮汽车及低速货车暂缓核发。
所在地注册登记的车辆,在领取环保标志时,需要车辆所有人的有关有效证件、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非本地注册登记的车辆,在出示上述证件同时,还要带上车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环保部门出具的委托书。
据了解,环保标志核发暂不收取任何费用。领取环保标志后,应粘贴于汽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角,机动车环保标志的核发与机动车年检同步进行,有效期至年检日期止。
作者:潘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