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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子”见义勇为,理应给些掌声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9日 06:1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京日报数字报刊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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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葭

  江西青年潘辉强与持刀歹徒搏斗而身负重伤,在身中三刀的情况之下,追击歹徒达五六公里之远,其后当地镇政府为其申报“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而不得。据称,他有犯罪前科,故而无法申报。这令网友颇为不满。

  潘某早前曾因盗窃罪服刑9个月,然而其出狱后并未被剥夺政治权利。从法理上说,任何人无权剥夺他申请“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权利。如果仅仅因为他系刑满释放人员,则当地官方的做法,不仅是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歧视,而且还体现出对司法制度的无知。

  中国向来有“浪子回头金不换”的古训,从人情的角度,这样的人也应给予褒奖。对一个刑满释放人员来说,如此高规格的鼓励,让他摘掉这个“刑满释放人员”的标签,在学习、就业上摒除此前的不利因素,让他的人生多了一些希望,或许能够给他带来更加广阔的未来。地方执事人员竟而不察及此,是为不仁。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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