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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韩根南)闸北一所小学与旅行社签订合同,组织学生赴浦东新区滨海青少年国防园地的活动中,一名学生在做平衡木运动时摔伤。近日,在法官主持调解下,他们达成由旅行社赔偿该学生共计4.97万元的和解协议。
去年5月4日,学生程某参加由学校和旅行社组织到国防园地的社会实践活动,行程3天2夜。次日14时许,程某在参加平衡木运动中被支架绊倒摔倒在坚硬的地上,导致原告左手臂骨折,花费医疗费计3万余元。经鉴定,程某为因外伤致左尺桡骨骨折等,尚未达到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程度。
程某家长认为,学校和旅行社安排学生参加平衡木活动,但未铺设相应的海绵垫或采取其他的周全保护措施导致孩子骨折,未尽到安全保护职责。学校认为,校方和旅行社签有旅游合同,根据约定,程某的损害后果应由旅行社承担。旅行社则承认未尽到防护职责,同意赔偿程某相关损失。
最终,经法官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上述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