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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富心振)香港来沪工作的张先生去美容美发院理发,竟被理发师剪伤右耳。近日,浦东新区法院判决美容美发院赔偿张先生医疗费等1万余元,理发师江某自愿赔偿1000元。
去年8月14日,张先生来到浦东锦和路上一家美容美发院理发,理发师是江某。其间,只听见张先生“哎呀”一声,鲜血立即从他的右耳渗出。原来,理发师江某不慎将张先生右耳剪伤了。当日,江某即陪同张先生至医院治疗,并为张先生支付了医疗费595元。嗣后,张先生多次治疗,又花去医疗费508元。张先生受伤后未上班5日,为此被扣发工资9195元。因就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及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2.97万余元。
法院认为,江某系美容美发院的员工,其在履行职务行为时不慎将张先生的右耳剪伤,由此产生的损失应由美容美发院承担赔偿责任。而江某自愿赔偿1000元,故江某对美容美发院赔偿款中的1000元承担共同赔偿责任。经鉴定,张先生的伤情无需护理,故对其主张护理费的诉请不予支持;从张先生伤情看,该伤情不足以对他的精神造成痛苦,故其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诉请也难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