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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伤害记者是文明之耻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8日 06: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京日报数字报刊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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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练洪洋

  13日,广州两位记者前往东莞万江新村社区新村幼儿园调查校车超载情况,遭到工作人员粗暴对待。其中一位记者被3名男子按在地上,并强力将其双手反剪身后,导致该记者右手拇指远端出现撕裂性骨折。就在同一天,深圳也发生一起恶性的殴打记者事件,打人者是广东省政协常委、中心城董事长刘伟宏,打完后她还扬言“我打你怎么了?”

  一天两起暴力事件,皆指向手无寸铁的记者,令人愤慨。

  媒体是社会公器,服务于公共利益,承担起社会责任。舆论监督,旨在通过新闻的力量,促使被监督者改进不足,帮助社会实现公平、正义,从而增进公共利益。譬如校车超载,关乎广大幼儿的生命安全,不仅仅是幼儿园的内部事务,媒体当然有权进行监督;其次,记者采访并非个人行为,而是职务行为,如果被采访对象对采访、报道不满,完全可以通过正常渠道,与记者所在的单位交涉,再不行就通过法律途径申明权利,而不能采取威胁、暴力等违法手段对付记者。粗暴对待记者事件一再发生,除了“土围子”思想、“土霸王”作风,外部惩戒力度过小亦难辞其咎。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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