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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网吧经营不应“有罪推定”(来论)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8日 04:0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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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背景:近日,郑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文件,要求新设网吧除要办理规定的手续外,还要额外缴纳诚信守法及产业发展基金30万元。

  虽然提高准入门槛、规范市场秩序的初衷是好的,“扫黄打非”也是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但靠额外缴纳30万元的方式,不足取。一方面推高网吧的经营成本,增加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负担,对市场经营不利;另一方面,高额收费于法无据,政府以违规方式来治理违规经营,“以毒攻毒”,名不正言不顺,既降低了自己的公信力,还损害了法律权威,可谓于人于己都毫无益处。

  政策背后,恐怕折射的是一种心理,对全市网吧进行了“有罪推定”。网吧经营管理需要更有力,但执法过程一定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另一方面,不要“一人生病,全家吃药”,否则,就会涉嫌侵害公共利益。

  (山东 济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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