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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节前一天,俩男子发微博“出租”自己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7日 17:1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金黔在线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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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节前一天

  他俩发微博“出租”自己

  情人节前一天,贵阳两名男子在微博上分别发帖,称要“出租”自己。

  “此人情人节出租,限地:贵阳,价格面议,联系电话:139XXXXXXXX。”昨日上午11时13分,网名为@汪Xcomeback的网友,在微博发表了这样一段文字,并配上了自己的一张生活照,引来了网友的围观。

  记者随即与博主联系上。博主告诉记者,他姓汪,今年25岁,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当记者问小汪,准备把自己“租”多少钱时,小汪笑了,他说,因为第二天就是情人节了,看到身边的朋友一对对的,自己一个人感觉很孤单,便发了这样一条微博,其实,他是想好好找一个女朋友,不仅仅是过一天的情人节。

  “如果真找到女朋友了,你打算带她怎么过情人节?”记者问,小汪不好意思地说,其实自己也没过过情人节,以前虽然谈过恋爱,但是都没好好过过这个节日。到时,可能会考虑去看电影。

  “其实我就想找一个乖巧点的女生做女朋友。”小汪说,微博发了后,虽然有人发私信,发信息问他,但是没有一个愿意“租”他的,可能大家只是好奇,问一下罢了。不过他还是会耐心等待她的出现。

  昨日,网友@木头先生也发出微博称要出租自己,还明码标价。他在微博上写道:情人节出租陪逛街:15元/小时(鞋底要报销);陪吃饭:8元/小时(雇主请客制);陪看电影:10元/小时,3场以上八折优惠;陪聚会:15元/次;拉手:10元/次;拥抱:20元/次;接吻:30元/次(牙缝不能有菜叶)。如在一天接触中发生火花者,免收一切费用。非诚勿扰。

  @木头先生在微博上还附上了自己的照片,微博发出一个小时,就有了60余条评论,有网友嫌价钱太贵,有网友调侃称“有感觉的原价,没感觉的翻倍”。

  不过@木头先生告诉记者,虽然感兴趣、问的人比较多,但还没有人愿意“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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