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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大发
南京丁家桥小学五(1)班的李云轩同学今年12岁,当家长提出要给他买一根压岁金条时,李云轩却提出要把打算买金条的3万元捐出去,给需要帮助的人。昨天上午,南京丁家桥小学举行了一场名为“丁小义工在行动,善爱浇灌幸福花”的活动,会上李云轩发出了奉献爱心的倡议。在昨天丁小的活动上,李云轩在一场慈善基金认捐仪式捐出了3万元。(2月14日《扬子晚报》)
当前,民间的个人慈善行为已越来越多,小学生在义工父母的熏陶下,在所在学校的教育下,学会了感恩社会,这是一件大好事。因为,这使我们欣喜地看到了慈善事业后继有人,为实现“从善如流”可起到一点推波助澜的作用。
仔细一想,又觉得像这类小学生的慈善基金行为有点不妥,放置现实中没有多少可操作性。毕竟3万元不是小数目,一个12岁的孩子又能拿出多少钱来认捐?与其说是李云轩在捐款,还不如说是他的父母在捐款。
笔者无意于反对一个孩子做慈善,应该说来,孩子从小就有爱心是一件大好事。但在一个人做慈善时要量力而行,最好是以自己的劳动所得的价值去行善,这样他的辛苦他的志愿都能更好地融入在里边,也更能接近一个人对慈善的本意,也更能体现出个人对慈善的认识。
一个未成年人,他的心智还不够成熟,对一些重大事情较之成年人来说还是很幼稚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捐一元钱与3万元钱,表达的善心爱心是等值的。但由于数额毕竟巨大,执行起来又有所不同。一个没有独立劳动收入的人,对获赠转手来的钱也有可能不那么珍惜心疼和理解。从这件事看来,小云轩做慈善很大程度上与他的父母和学校的人为“策划”不无关系。还远不是小云轩个人纯粹意义上的认捐。
在社会不少人看来,这样的慈善这样的获得很难看出一个小学生的慈善“含金量”,甚至带有了学校教育作用的“表功”烙印和父母“炫富”出名的炒作嫌疑。在更多的普通人看来,一是慈善捐钱可不计多少;二是慈善不必轰轰烈烈,大可静悄悄的去做;三是对孩子而言,也应注重于培养他的爱心而不是急着把他推向慈善“达人”的行列。
或许,这样不切实际的张扬慈善行为,还伤害到他的一颗成长的慈善心。不妨把慈善的幼苗慢慢浇灌熏陶,待到长大了后有行为能力了,以自己的能力去独立自由的行善,其意义将会更加重大,对公众的舆论导向也会更好。(四川新闻网太阳鸟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