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 审理
本报讯 记者徐伟 通讯员梁婷 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重庆广电集团广告中心副主任兼业务部、营销部主任何勇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何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726.355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705万元,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何勇及其辩护人当庭对指控事实供认不讳,但以其有自首、退赃情节,请求从轻处罚。鉴于案情重大、复杂,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