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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7日 05: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西安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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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碑林区长安路信用合作社、赵丰向我局申请碑林区建设西路副5号1#楼1幢20503号93.67m2住宅一套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此有异议的,须在通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逾期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准予登记。

  201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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